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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卧龙娱乐限公司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技术,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83,691,499股,截至报告期末,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有股份借出250,000股,余额为183,441,499股,以上出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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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3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卧龙娱乐。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诗军主持信息技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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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卧龙娱乐、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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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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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7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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