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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娱乐创意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卧龙娱乐卧龙娱乐卧龙娱乐卧龙娱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创智联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联恒”)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创智联恒新增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资金划转将以创智联恒实际的经营需求分批安排,资金的使用期限、利息、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023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3号楼A座6层1001室;

  9、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通信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导航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研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

  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微小卫星科研试验;微小卫星测运控服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创智联恒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创智联恒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信息技术、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安防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 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其他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曾任董事、副总经理杜广湘先生(2023年6月28日离任)为创恒智睿执行事务合伙人,创恒智睿为创恒智悦、创恒智明和创恒智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创恒智睿、创恒智悦、创恒智明和创恒智享为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创智联恒为加速业务发展,优化股权结构,为相关产品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拟引进投资者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鲲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策源广益电子信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益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星河千帆(深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卫飞途科技有限公司、王泽、王依。交易完成后,新增的其他股东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自有物业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信息技术、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卧龙娱乐。)

  上述其他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曾任董事、副总经理杜广湘先生(2023年6月28日离任)为成都鲲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成都鲲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除成都鲲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其他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创智联恒其他股东由于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未按照同等比例向创智联恒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创智联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创智联恒实际经营需求分批划转资金,并按实际借款金额和时间收取利息,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创智联恒因前期实施“5G接入网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助金7,372.43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创智联恒已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借款。

  (一)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根据创智联恒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创智联恒的经营需求分批与创智联恒签订借款协议。

  创智联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能够对其业务、财务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已提供财务资助子公司的风险监控,及时掌握其经营管理、资产负债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即北京万里开源软件有限公司和创智联恒(创智联恒拟引入投资者(详见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50%),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34,099.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48%;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560.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4%。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金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创智联恒新增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资金的使用期限、利息、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创意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卧龙娱乐,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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